个体工商户们:税收优惠“红包”来了!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政策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5185878/content.htmlQ1: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A1:为向纳税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经缴纳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是,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Q2:最新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台,对与收稻科技合作的工作室有什么影响吗?A2:两部门《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已发布,明确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政策执行到2024年12月31日。作为国家针对小微个体的优惠政策,委托收稻科技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也均可享受。同时,收稻科技将继续保持同各合作地税务部门的互动交流,一旦有其他政策变化也将会及时告知客户。